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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-28 09:48 阅读:211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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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农村康居工程原址重建符合
补助条件户的公示(第二批)
为改善农户基本居住条件,提升农房防灾抗灾能力,有序有效推进农村危旧房屋改造,根据阜办发[2016]61号《阜宁县农村康居工程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》,对全县符合条件的135户原址重建户,现予以公示。
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县农村康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。
监督电话:0515-68692005 13805117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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