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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-14 17:08 阅读:27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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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9年度阜宁县农房改善工作符合
补助条件拆除户的公示
为改善农户基本居住条件,提升农房防灾抗灾能力,有序有效推进农村危旧房屋改造,根据阜办发〔2019〕10号《2019年全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(康居工程)实施意见》,对阜宁县符合条件的5317户危旧房拆除户,现予以公示。
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县农村康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。
监督电话:0515-68692005 15851129527
县农房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0年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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