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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农房改善符合进城入镇购房补助条件拆除户的公示(第六批)

03-05 10:46  阅读:375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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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农房改善符合进城入镇购房补助条件拆除户的公示(第六批) 

       为改善农户基本居住条件,提升农房防灾抗灾能力,有序有效推进农村危旧房屋改造,根据阜办发〔2019〕10号《2019年全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(康居工程)实施意见》,对符合进城入镇购房补助条件的115户危旧房拆除户,现予以公示。 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县农房改善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。

  监督电话:0515-68692005   15951546262


  县农房改善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2020年3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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