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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我为群众办实事】我院第一张电子票据“诞生”

01-07 10:33  来源:阜宁县人民法院  阅读:9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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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4日上午,一位案件当事人缴费成功后,一张票据号为0021106688 的电子票据在我院立案庭正式开出,实现诉讼费用“线上支付+电子票据”一网通办,由此我院正式开启了电子票据新时代。 工作人员向当事人介绍电子票据使用方法。当事人通过扫描交费(缴款)通知书上的二维码,以微信、支付宝、银行汇款等支付方式将款项交至指定账户,即可通过短信链接查看电子票据信息并自主打印,也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查看个人电子票夹下载打印票据,或登陆江苏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,根据票据号码和校验码查看并打印,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,让群众少跑腿。 下一步,我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,推进信息化应用广度和深度,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、更为高效,更为便利的司法服务。 供稿人:刘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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